民间借贷纠纷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23-09-08 13:39) 点击:20 |
日常生活中,人们互相借款的行为频繁发生,民间借贷纠纷日益增多。民间借贷纠纷,是指因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引发的纠纷。 网友咨询: 民间借贷纠纷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? 律师解答: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4条规定,“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”民间借贷是借款合同,所以,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之间选择法院。那么,原告住所地是否属于“合同履行地”呢?这就用到第二个法律依据了,按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》的第三条规定,在借贷双方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,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。欠钱不还时,谁是接受货币的一方?当然是债权人也就是原告所在地了。 所以,民间借贷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。但前提是没有特殊约定,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,或者约定了管辖法院,要按约定处理。 律师解析: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: 第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;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。 第二、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、借款协议、借条、欠条、还款承诺书等。 第三、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。 第四、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,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。 【法律依据】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、合同履行地、合同签订地、原告住所地、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,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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