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爱期间生的孩子应该怎么办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23-10-12 13:13) 点击:20 |
从法律上来讲,恋爱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,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,父母双方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。 网友咨询: 恋爱期间生的孩子应该怎么办? 律师解答: 从法律上来讲,恋爱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,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,父母双方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。《民法典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,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。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 同居关系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,一般来说,先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,协商不成时,可选择诉讼途径解决。法官会综合考虑子女的生活现状和双方抚养能力等情况决定,而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,应当支付抚养费,直至子女成年为止。 律师解析: 我国证明责任的基本分配原则为“谁主张谁举证”,女方必须举证证明孩子和男方存在亲子关系,抚养费诉求才有事实依据。 抚养费的数额,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。有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,比例可以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。无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有特殊情况的,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。 【法律依据】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,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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